铁科函〔2021〕6号
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《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》,现组织本次申报工作,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,限额指标另行下达,同时拟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(含重大和重点的委托项目)课题及其他类别课题若干。请大家认真阅读课题申报公告要求(附件3),准备申报材料。
为贯彻落实中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,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,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5年申报资格;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。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,评审会议召开前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、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。凡行贿评审专家者,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;如获立项即予撤项,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。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,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,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。
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、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。报送纸质材料至继续教育发展部,包括:(1)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《投标书》一式7份;其他类别课题《申请书》一式3份,《活页》6份。(2)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。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至邮箱qydudaochu@163.com。截止日期2021年3月24日。
附件1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.doc
附件2 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.doc
附件4 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其他类别)-申请书.doc
附件5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.xls
附件6 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其他类别)-活页.doc
附件7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其它类别)申报汇总表.xls
附件8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(2017年7月修订).doc
继续教育发展部
2021年2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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